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 号)核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含税)5,83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4,170,000.00 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含税)1,685,800.00 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909,622.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7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
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2005487 已注销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499110100100038793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601000006022 正常使用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601000005490 正常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的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终止投入,公司决定注销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2005487 注销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499110100100038793 注销
销户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银行账号:73010122002005487)的账户余额为 621.83 元(利息收入)、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专户(银行账号:499110100100038793)的账户余额为 20.00 元(含利息收入),均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信证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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