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何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拟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96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启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9628%股权并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各方在对本次交易进行充分协商和谈判后,未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审慎研判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经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何明
日期:2025 年 8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陈波
日期: 2025 年 8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龙成凤
日期: 2025 年 8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