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横河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5,300,462 股,发行价格为 12.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87,999,996.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802,170.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197,826.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5]1026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横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 38,657.19 38,200.00
2 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 16,098.49 1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 4,600.00
合计 59,355.67 58,8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须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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