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横河精密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5,300,462 股,发行价格为 12.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87,999,996.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802,170.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197,826.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5]1026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横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 38,657.19 38,200.00
2 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 16,098.49 16,000.00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 4,600.00
合计 59,355.67 58,8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并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非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支出包含募投项目项下的人员工资薪酬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工资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的支出如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以外币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过付汇业务付出相应款项,且该类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增值税、关税等支出,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的支出亦需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3、公司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材料费用、差旅费、水电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募投项目部分税费需由公司与税务机构绑定的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划扣,上述费用若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
4、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对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和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