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号)批复,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横河精密”、“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横河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7 月 18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0.99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
为 10.99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9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8.11%。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800.00 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53,503,184 股(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 58,8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10.99 元
/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 45,300,462 股,未超过本次《发
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53,503,184 股,未超过发行人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即 37,452,229 股)。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投资者,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177,966 171,049,998.68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77,195 99,649,991.10 6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38,369 64,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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