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20:27:10 股吧网页版
优博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6,496,869股(占总股本的 5.12%,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19%)的股东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八号”)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639,479 股(占总股本的 0.5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0.52%)。
减持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

2.计算股份比例时,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322,251,025 股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 4,340,000 股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此标准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格金八号的《关于买卖公司证券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格金八号的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总 占公司总 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 股份性
股东名称 来源 数(股) 股本的比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质

例 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珠海格金八号 通过协议

股权投资基金 转让取得 16,496,869 5.12% 5.19% 无限售
合伙企业(有 的无限售 流通股
限合伙) 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格金八号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639,479 股,占总股本的 0.51%,占剔除最
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0.52%。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起止时间
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格金八号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格金八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