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涉及货款人民币 14,769,984 元和截至 2025 年 7 月 9 日的
违约金 7,807,000 元(自 2025 年 7 月 9 日之后的违约金,以 37,000,000 元为基
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及所涉案件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锂能”)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粤 0310 民初 6340 号)、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
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就领湃锂能合同违约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领湃锂能偿还货款 14,769,984 元并支付截至
2025 年 7 月 9 日的违约金 7,807,000 元(自 2025 年 7 月 9 日之后的违约金,以
37,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及承担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25-04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公司及领湃锂能名下价值 22,576,984 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22,576,984 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公司及领湃锂能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账户实际冻
公司简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法院申请冻结金额
结金额
湖南领湃 中国农业
科技集团 银行广州 440634010******* 基本户
股份有限 永和经济 * 1,547.77 22,576,984.00
公司 区支行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 430501647036**** 基本户
湖南领湃 公司祁东 **** 876,776.77 22,576,984.00
锂能有限 支行
公司 广发银行 95508802316*****
华新支行 *** 一般户 15,081.94 22,576,984.00
单位: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诉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收到其他新增的法律文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