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86,822,295 股为基数,以本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8,641,331.84元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0262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592,399.56 元(含税),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的 30%。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48,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以下简称“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申请日(2025 年 7 月 3 日)期间,共计转股 80,302 股,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
转股由 986,822,295 股增至 986,902,597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6,902,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6268 元(含税)(2,592,399.56÷986,902,597×10=0.026268)。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6,902,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26268 元人民币现金,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派发现金 2,592,395.74 元(含税)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2364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25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62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金额较小,经计算,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应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7.0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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