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17:49:11 股吧网页版
雪榕生物: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修订稿)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序言 ......6
第三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7

一、财务顾问承诺......7

二、财务顾问声明......7
第四节 财务顾问意见 ......9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9

二、对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9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9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3

五、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13

六、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16
七、对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的核查....16

八、对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的核查......16

九、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的核查......17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17

十一、对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的安排核查......19
十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的影响核查......19

十三、对收购标的设定其他权利及其他补偿安排情况的核查......23

十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交易的核查......23

十五、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24

十六、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4

十七、第三方聘请情况说明......24

十八、结论性意见......2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雪榕生物、 指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紫 指 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千鸿

上海千如序 指 上海千如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紫千鸿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转让方杨勇萍、浙江银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指 万 持有的上 市公司 31,585,362 股股份 ,接受杨 勇萍
易 94,756,088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并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的股份

《控制权变更框架协 指 《杨勇萍与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雪榕生
议》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万紫千鸿与杨勇萍、浙江银万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万紫千鸿与杨勇萍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
认购协议》 指 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股票、本次发行 票

浙江银万 指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其修订稿

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
本核查意见 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