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9:22:03 股吧网页版
苏奥传感: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宏庆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291,120,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55%)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宏庆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
量合计不超过 23,896,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宏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1,120,70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55%,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宏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宏庆 291,120,704 36.5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3、减持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宏庆先生本次计划拟减
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3,896,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

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
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宏庆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如下:

“自苏奥传感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李宏庆先生在公司《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承诺人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前已公告的减持计划除外),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若承诺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人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承诺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