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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22:07:17 股吧网页版
新易盛: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 3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 ...... 5
第四章 处理程序和保障 ...... 5
第五章 附则 ...... 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财产安全和正常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六)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治理类

(一)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四)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五)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境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经营类

(六)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七)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八)公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九)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政策环境类

(十)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十一)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信息类

(十二)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十三)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进行不实报导;

(十四)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十五)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十六)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十七)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事件。

第六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组员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应急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五)协调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

第七条 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八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责任人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按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第四章 处理程序和保障

第九条 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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