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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6:17:16 股吧网页版
启迪设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对外投资(以下简称“投资”)指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具体包括:

(一)短期投资

1.委托经营或理财;

2.购买流通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等金融产品。

(二)长期投资

1.独资、合资或合作投资设立公司(企业);

2.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

3.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

第七条 公司进行收购(含购买)、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承包,财产租赁等行为时比照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二)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1.以下事项的投资,必须由股东会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以下事项的投资,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不含),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3.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低于上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的分析和研究,为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决策提供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调整计划,组织投资部参与研究及拟定对外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对外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租赁、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负责进行策划、预选、论证、筹备,并向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或董事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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