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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2 17:01:09 股吧网页版
启迪设计: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737 号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该专项说明中所述贵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 2020 年
度至 2022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合并
财务报表均未经我们审计,针对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我们仅对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鉴证并发表鉴证结论。

一、管理层的责任

启迪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启迪设计用于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7 月 22 日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自查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0 年度至 2024 年
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力达”)承接的深圳市光宇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绿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021 年度工程量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减 2021
年营业收入 25,989,834.53 元,营业成本 18,509,549.46 元;调增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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