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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