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比表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原《公司章程 》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类型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 为维护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修改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原《公司章程 》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类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是由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修改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即为公司的发 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即为公司的发
起人。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起人。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72354637K。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72354637K。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修改
2,500 万股,公开发售发行前原有股东所持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503 号 2,500 万股,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通知书》,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中科创达”,股票代码 300496。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新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法定
代表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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