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5-05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127.91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91.33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回购期间,公司每月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5-035、2025-041)、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15,56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96,681,058 股
的 1.9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7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91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 260,232,397.9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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