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4,027,306.4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4,027,306.40元÷173,136,506×10股=1.96534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5345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
至2025 年4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173,135,85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
股本 2,999,974 股后的 170,135,876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4,027,175.20 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39;债券简称:锋工转
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5 年 4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期间共计转股 65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73,135,850 股增加至 173,136,506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锋工转债自 2025 年6 月19日至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6 月 26 日)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
转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73,136,50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99,974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4,027,306.4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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