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4.94 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8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46.06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6,064,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4,914,580.5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41,149,919.5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186 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6,197,2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9,867,254.25 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 33,126.98 24,839.54
2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753.45 18,489.00
3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8,245.00 4,722.74
4 补充流动资金 5,935.45 5,935.45
合计 69,060.88 53,986.73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增加“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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