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525,367.8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8,790,151.5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
表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2,379,794,503.13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1,080,863,392.27 元。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增加投资者获得感,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与广大股东共享发展红利”的指导方向,结合公司新产能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短期发展目标而制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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