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东杰智能提前赎回“东杰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杰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号)同意注册,公司按面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793,86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559,206,132.08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杰转债”,债券代码“123162”。
(三)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四)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06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406,509,381股增至
407,336,358股。公司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7,336,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97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78,097.29元(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由8.06元/股调整为8.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4日起生效。
3、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 8.05元/股。
二、“东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东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内容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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