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
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孚生物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万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万信”)拟与公司的关联方海南众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众美”)共同投资设立海南安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
投资额预计 22,500 万元,其中海南万信拟出资 6,7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
海南众美拟出资 15,7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0%。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从整体战略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的规划和进展情况,基于审慎原则,经慎重考虑并与合伙人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此项对外投资。
三、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未就上述投资事项进行出资。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万孚生物本次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有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万孚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明明 沈钟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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