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8:57:07 股吧网页版
景嘉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5-04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长沙奇安麒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2、投资金额:产业基金拟将认缴规模增至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嘉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 2.00%。

3、本次投资产业基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产业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5、由于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且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周期、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五、(二)存在的风险”的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与奇安(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投资”)、长沙奇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麟管理”)、共青城孚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孚迪”)、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湖南湘江新区引导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引导三号”)共同投资设立了长沙奇安麒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围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码:SAVZ24。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加快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和发展机会,整合产业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湖南省金芙蓉科创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芙蓉科创引导基金”)共同对产业基金进行增资,产业基金认缴规模拟从 30,0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2.00%。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鹏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09 月 20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1 层 115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网络安全以及信创、军民融合、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各细分领域。

关联关系:奇安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登记备案情况:奇安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为 P1066407。

(二)普通合伙人二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奇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