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9:31:10 股吧网页版
景嘉微: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郑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5月24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5.52 元/股调整为 55.46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