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元科技
股票代码:3004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朱业胜
住所/通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曾维斌
住所/通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姜承法
住所/通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迅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D0679
权益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解除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11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7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6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2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29
财务顾问的声明...... 3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38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新元科技 指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世纪万向 指 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辉控股 指 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辉控股解除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签署的
《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 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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