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2 17:45:11 股吧网页版
*ST新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1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独立董事彭易梅、独立董事韩佳益、独立董事刘纳新三人召集。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张光华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4 人,董事赵秋丽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
为高效推进公司复工复产工作,保障全体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务借款,通过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统一监督、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申请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并由临时管理人在此权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