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089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请关注以下内容:
董事长吴贤龙:1、因本次会议更改时间(5 日上午十点改为 6 日,后又改
为 5 日下午),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更改时间,两名董事未同意。因此,对于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效,两名董事持否定意见。
2、对于借入共益债事宜,因为归还责任人不明确,且未论证对全体债权人、中小股东属于有益事项。本次表决弃权,待后续论证后再提交表决。
非独立董事赵秋丽:1、因本次会议更改时间(5 日上午十点改为 6 日,后
又改为 5 日下午),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更改时间,两名董事未同意。因此,对于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效,两名董事持否定意见。2.本人反对议案
一中的 1.01,理由如下:成笠萌自 2020 年 9 月以来一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曾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在其担任董事期间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造假,不宜聘任在该造假期间负责信息披露的成笠萌为上市公司董事。其他议案因违规,此次董事会无效。3、针对共益债的议案,不同意增加,且反对。如下理由:对于借入共益债事宜,因为归还责任人不明确,且未论证对全体债权人、中小股东属于有益事项,本次表决反对。
非独立董事张光华:本人依法依规尽职履责,1、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3、但本人作为董事,本着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和维护广大中小股民利益的原则,就议案一、二、三中新辉控股提名的独董和董事候选人,提出如下意见:原实控人朱业胜与新辉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纠纷,抚州市法院已
于 6 月份正式受理该案, 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赣 1002 民初
4494 号),公司已于 6 月 16 日正式发布了公告,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结果公
布,如果新辉控股的表决权被收回,依据相关法律新辉控股的董事提名权就不存在了,所以考虑到新辉控股的控制权不稳定问题,新辉控股的提名候选董事及独董(李新平、蒋德启、高慧杰),在新辉控股如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已不可能继续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职责,这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须要认真考虑的极重大问题。
独立董事彭易梅:1、鉴于公司现阶段的困境,共益债的发行有利于解决当前复工复产及人员工资拖欠的急切问题,本人全力支持重整小组的工作,同意把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加入本次董事会进行一并表决。2、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4、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和维护广大中小股民利益的原则,就议案一、二、三中新辉控股提名的独董和董事候选人,提出如下意见:原实控人朱业胜与新辉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纠纷,抚州市法院已于 6 月份正式受理该
案, 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赣 1002 民初 4494 号),公司已于 6
月 16 日正式发布了公告,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如果新辉控股的表决权被收回,新辉控股的控制权将丧失。所以考虑到新辉控股的控制权不稳定问题,新辉控股的提名候选董事及独董,在新辉控股如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能否继续为公司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职责,这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需要认真考虑的重大问题。
独立董事刘纳新:1、鉴于公司现阶段的困境,共益债的发行有利于解决当前复工复产及人员工资拖欠的急切问题,本人全力支持重整小组的工作,同意把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加入本次董事会表决,但本人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因为此共益债务借款风险很大,重整成功,就没有问题,大家都好,希望重整成功。但若是重整不成功,甚至退市,无疑是加重公司负担。2、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董事张光华、独立董事彭易梅、韩佳益、刘纳新提议增加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因未获得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因此本次董事会未审议该项议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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