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依照
公司董事长产生、变更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责人。 在公司的运营及组织体系中,本章程所称经
理指总经理,副经理为副总经理。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有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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