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第三章 股份......-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3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第二节 董事会......- 26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29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3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39 -
第一节 通知......- 39 -
第二节 公告......- 40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3 -
第十一章 附则......- 4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由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2938976X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2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22 万
股,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122.193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选
举董事长时,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