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鉴于上述取消监事会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统一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
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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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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