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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八月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1
第三章 持股变动管理......3
第四章 股份锁定与解锁......8
第五章 责任与处罚......8
第六章 附则......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宜。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交所提交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

第八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其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当提前向董事会秘书进行买卖计划的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公司股票前三个交易日内将拟买卖公司股票的书面计划报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买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二)董事会秘书及其配偶买卖公司证券的,应参照上述要求由董事长进行
确认。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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