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5 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第六届监事会
原任期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王伟平、监事陈暄、陈丹在第六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但均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修订后的《北京双
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整体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做出”相应修订为“作出”,“或”相应修订为“或者”。
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
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北京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北京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 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45459158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第三条 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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