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期权数量 股票期 划公告日公
号 (万份) 权总数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
1 甄少强 董事、总裁 中国 32.4 2.08% 0.06%
2 鲁宏力 董事、董事会秘书 中国 9.9 0.63% 0.02%
3 潘丽 财务负责人 中国 9.9 0.63% 0.02%
4 EVAN MARK BIERMAN 核心骨干 美国 4 0.26% 0.01%
5 MICHAEL ALEXANDER 核心骨干 德国 2 0.13% 0.00%
小计 58.2 3.73% 0.12%
二、其他激励对象
1 核心骨干(共 314 人) 1,401.80 89.85% 2.78%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计 319 人) 1,460.00 93.59% 2.90%
三、预留部分 100.00 6.41% 0.20%
合计 1,560.00 100.00% 3.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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