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2,422,911
257,063,097 元。 元。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担任。担任 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 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和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具有同等权利。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由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 第二十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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