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6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27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第二节董事会...... 30
第三节独立董事...... 35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3
第二节内部审计...... 47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8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48
第一节通知...... 48
第二节公告...... 49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51
第十章修改章程...... 53
第十一章附则...... 54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10000177478712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 万股,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nanQingshuiyuan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 米;
邮政编码:459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2,422,91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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