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8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
(略) (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
1 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自然人; 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略) (略)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
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 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
2
况及时告知公司。 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
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深交所备案。 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深交所备案。
第九条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第九条 公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在对外 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在对外披露后
披露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 第三十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
4
司向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挪用 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挪用资金等
5
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关注方式包括 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关注方式包括但不限
但不限于问询、查阅等。 于问询、查阅等。
6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 后生效。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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