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可供分配利润
公 司 2025 年 上 半 年 实 现归 属于 上 市 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民 币
1,142,689,297.2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30,674,401.38 元。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 15,717,068,592.51 元,减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即 2025 年上半年已分配利润)
人民币 1,983,582,001.6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4,464,160,992.29 元。
(二)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含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 2025 年 8 月 25 日为股份基准日,预计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5,260,227,604 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526,022,760.40 元,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未
经审计净利润的 46.03%。(由于公司尚处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分配总额以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施结果为准。)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1.09560)计算。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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