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21:15:51 股吧网页版
诚益通: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 号)核准,公司向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之杰”)、北京诚益通博日鸿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日鸿”)原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龙之杰、北京博日鸿 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77,900 股,发行价格 46.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8,766,626.00 元,扣除承销费、
律师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14,141,672.88 元后,剔除承销费用对应的增值税566,037.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190,990.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2-000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20000001905700015689305 0

合 计 -- 0 --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9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24年4月22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25年4月1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85.8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2.61万元(含利息)。该部分未使用资金为“北京博日鸿100%股权”的股权并购款,鉴于公司与北京博日鸿股东的支付安排,目前暂未向其支付390万元股权转让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至流动资金,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78.44万元,报告期内使用392.61万元(含利息),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20日注销。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博日鸿100%股权”项目系公司投资并购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根据公司与北京博日鸿股东的相关支付安排,截至目前暂未向其支付390万元股权转让款。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392.61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尚未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尾款等款项,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