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副总经理按照分工,协助总经理分管具体工作。副总经理应当有明确的职权和权限。根据授权,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享有必要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应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对政策性问题应及时
组织研究后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拟定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战略规划,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规划公司资金筹措方案,完善公司会计制度和管理,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司应就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和详细的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都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规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七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经理应该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的情况下立即向董事长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成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
诉讼被告时;
(三)被行政检查部门或纪委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
(五)其他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及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外出时,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会议以月度例会形式召开。月度例会审议上月工作的完成情况、本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发展、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月度例会于每月 5 日前召开,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内容报
董事长审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临时会议根据需要由总经理决定召开,并于会后2 个工作日内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内容报董事长审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决定时。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应按拟定议题、讨论议题、作出决定、实施决定等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总经理会议对所讨论的议题应充分沟通,全体参会人员应明确阐明自己的意见,并表明赞成或反对。每个参会人员有一票表决权,总经理会议的决定应由全体参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如对某项议题无法形成决定时,在保证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公司应尽快召开新的总经理会议,对该议题做出决定。
如对某项议题无法形成决定、而该议题对公司生产经营来说非常紧迫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以主持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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