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300412
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甲方”)于近日收到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支付的部分业绩补偿款合计 700 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及业绩承诺内容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支付现金收购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以下简称“乙方”)共 4 人签署了《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利润补偿协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 6,600 万元收购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 4 人合计持有的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奇科技”)6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飞奇科技 6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与乙方签署的《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利润补偿协议》。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共 4 人对飞奇科技的净利润水平做出如下承诺:盈利承诺期间为2017、2018、2019、2020、2021 年度共五个完整会计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人民币 7,500 万元。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实现情况及补充协议签署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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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议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524 号),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飞奇”)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度 5 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595.00 万元,未完成累计业绩承诺 7,500.00 万元,差异金额为 5,905.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涉及补偿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补偿公式“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总价-已补偿现金数”计算:补偿现金数=(7500-1595)÷7500×6600-0=5196.40 万元。根据协议相关安排,公司已支付收购款项的 70%,即 4,620 万元;剩余 30%的价款1,980 万元约定在业绩承诺完成时支付。因迦南飞奇未在承诺期达到业绩承诺,双方同意将剩余 30%股权转让款 1,980 万元作为业绩补偿款直接冲抵。冲抵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当继续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款 3,216.40 万元。
公司与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等 4 人进行多轮沟通谈判,鉴于对方无充足的现金,为保证业绩补偿实施的可行性和迦南飞奇的正常运转,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乙方签署了《关于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乙方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分 5 年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3,216.40 万元,其中: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00 万元;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00 万元;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700 万元;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800 万元;2027 年 6 月 30 日前
支付剩余补偿款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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