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密封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减振降噪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
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
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密封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
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依据《公司法》和《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决定调整三会结构,监
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
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
委员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
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简称
及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备注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1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
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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