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正值,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本规划的制定及决策机制
(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
报规划。
(二)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表决通过。
(三)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表决同意。
(四)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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