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2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5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6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7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9
第七章 附则......12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
第四条 专门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3)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控制度;(6)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7)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8)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9)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10)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2)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四)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捐赠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上述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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