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4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道氏转 02”,每张面值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79,209,811.3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164 号)。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68.57 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0,4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54,079.08 万元(含
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上市后生效。其最新修订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道氏新
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5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用于存放和管理“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5 年 存储方式
6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999014903610222 421,889.49 活期
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999014903610222 103,000,000.00 结构性存
分行营业部 款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0020000020082130 191,09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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