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4
第四章 党组织......5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17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六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董事......24
第二节董事会......26
第三节独立董事......31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4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内部审计......41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一节通知......42
第二节公告......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一章 特别条款......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三章 附则......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南京宝色钛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南京宝色钛业
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0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5626086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00 万股,并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英文全称:NANJIN BAOS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
邮政编码:21117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79.0497 万元。
公司股东会通过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就公司注册资本额的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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