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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6:04:08 股吧网页版
飞凯材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及《上海飞凯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上海
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
集的资金须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
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 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
情况, 董事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安全,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
得操控、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公开募集
前,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
素, 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明确拟募集资金金额、投资
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收益等, 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募集资金
说明书承诺或股东会批准的用途, 检查投资项目的进度、效果是否达到募集
资金说明书预测的水平。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资金的管理使用
是否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履行必要职责。公司审计机构应关注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是否与公司信息披露相一致。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七条 募集资金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当分别设置募
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 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 公司及保荐机构还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
际效果。

第八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 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三方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公司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 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
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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