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6:04:07 股吧网页版
飞凯材料: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5-113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
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6 人,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
生、董事孟德庆先生、董事宋述国先生、董事王志瑾先生、董事陆春先生、董事张娟女士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飞凯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开始转股,并
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转股期限内,“飞凯转债”累计
转股数量为 53,255,222 股。其中,1,978,140 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库存股,51,277,082 股的股份来源为新增股份,即公司总股本因“飞凯转债”转股累计增加 51,277,082 股。本次转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15,669,368 元增加至
566,946,45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515,669,368 股增加至 566,946,450 股,因此,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以及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 分项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符合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