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5-040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2024 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值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等待期内,10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辞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决定对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不含已辞职人员)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5,658,800 份进行注销,同时注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112,400 份,本次拟合计注销 5,771,200 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
公司董事贺增林先生、张发群先生、彭华先生、刘博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授予情况简述
1.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
4.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
予登记工作,公司向 127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1,500 万份期权。
7.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决定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不含已辞职人员)已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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