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4 18:02:04 股吧网页版
天和防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5-035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通信”)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分别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华扬通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04.1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尚未放款。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华扬通信担保余额为8,204.16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555167

3.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13日

4.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乌石头路 8 号天明科技大厦
1510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 截至 2025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656.27 67,351.07

负债总额 12,972.77 15,096.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223.34 5,640.00

流动负债总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