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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8:29:04 股吧网页版
菲利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对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授予对象包括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 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个人绩效考核数据 的归集和核实,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5.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 利润”为合并报表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非“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每年的对应 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5.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 利润”为合并报表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非“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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