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041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鑫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已详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47
第八节 财务报告 ......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来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能电力 指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来民生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中来光能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
公司
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封装材料,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
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响因素对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
背板 指 起耐候绝缘保护作用。由于其位于光伏组件背面的最外层,直接与外部
环境大面积接触,需具备优异的耐高低温、耐紫外辐照、耐环境老化和
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性能,以满足太阳能电池组件 25 年的使用寿命
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在一定衬底(如硅片、玻璃、陶瓷、不锈钢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